请问,公司法改革后,外资企业是否需要进行验资呢?
发行的股份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截止期限尚未募足的,或者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,发起人在三+日内未召开创立大会的,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,要求发起人返还。 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外资企业注册资金不需要验资。但是如果后期开展业务或者是某类项目需要条件,从而公司注册资金必须实缴的话,就得进行验资了。建议还是验资比较好,对于公司的实力也是一种形象,而且验资之后对于后期要开展的经营是几乎没有限制的。
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金额在三百万或者三百万美元以下的,其注册资本最少应该占投资总金额的十分之七。法律依据:《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规定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,应当遵守如下规定:
1、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下(含300万美元)的,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7/10。
2、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 300 万美元以上至 1000 万美元(含1000万美元)的 ,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/2 ,其中投资总额在420万美元以下的,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10万美元。
3、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 1000万美元以上至 3000万美元(含3000万美元)的,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2/5,其中投资总额在1250万美元以下的,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美元。
4、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,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/3,其中投资总额在3600万美元以上的,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200万美元。